IPv6 與 IPv4 有何分別?
IPv4 與 IPv6 是互聯網協議(IP)的兩個版本,負責為網絡上的設備提供識別與定位,並在網絡之間路由數據。IPv6 由 IETF 制定,目的是解決 IPv4 地址枯竭問題並最終取代 IPv4。本頁講解兩者的背景、地址格式、主要技術差異,以及對企業網絡與監控系統的實際影響。
IPv4 與 IPv6 的背景
IPv4(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4)是互聯網協議首個獨立成篇的版本,屬互聯網核心協議之一,1983 年 1 月起在 ARPANET 正式投入運作。IPv4 使用 32 位元地址,理論上限約 43 億個;隨著互聯網爆發式增長,地址早已不敷應用。時至今日,互聯網大部分流量仍然經 IPv4 傳送。
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是 IP 的最新版本,由 IETF 為應對 IPv4 地址枯竭而制定,目標是取代 IPv4。IPv6 於 1998 年 12 月成為 IETF 草案標準,並於 2017 年 7 月 14 日正式確立為互聯網標準,現行規範為RFC 8200(STD 86)。IPv6 使用 128 位元地址,地址空間極為龐大,足以為每一部聯網設備分配全球唯一地址。
NAT:IPv4 得以延命的關鍵
IPv4 地址枯竭多年,互聯網仍能運作,關鍵在於 NAT(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網絡地址轉換)。家居與企業網絡內部使用私有地址(例如 192.168.x.x),由路由器把眾多內部設備的流量轉換到少量公網地址上。這種做法大幅節省公網地址,但亦帶來副作用:外部無法直接連入內部設備,遠端存取 NVR、伺服器時需要設定連接埠轉發或倚賴雲端中轉。
IPv6 地址充裕,每部設備均可擁有全球唯一地址,原則上不再需要 NAT,點對點連線回歸直接可達。但「直接可達」同時代表設備直接面向互聯網,防火牆策略必須相應收緊。內部地址分配的原理可參考DHCP 是什麼?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