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的VA與Watts有何分別?
選購UPS時,機身或規格表通常同時標示兩個數值,例如「1000VA / 600W」,不少人誤以為兩者相同或只看較大的VA數值選型,結果實際可承受的有功功率不足。本頁講解視在功率(VA)與有功功率(Watts)的分別、功率因數的角色,以及選型時兩個上限為何都不可超過。
視在功率VA與有功功率Watts
VA(伏安,Volt-ampere)是視在功率(Apparent Power)的國際單位,其數值等於電路中電壓均方根值(RMS)與電流均方根值的乘積。Watts(瓦特)則是有功功率(Real Power)的單位,代表電路中實際能轉換成有用功、真正被負載消耗的功率,計算方式是電壓與電流瞬時乘積的平均值。
視在功率之所以往往高於有功功率,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是電路中能量周期性地在負載與電源之間來回流動而不做功;其二是非線性負載(例如帶開關電源的電腦設備)會令電流波形偏離理想的正弦波,令視在電流大於實際做功所需的電流。當視在功率超過有功功率,代表電路中流動的電流比傳送有用功所需的更多,這部分「多出來」的電流仍會令線路與UPS元件發熱,因此不能忽略(有關 VA 與 Watts 的量度原理,可參考 Fluke 的電能品質技術文章)。
功率因數:連接VA與Watts的關鍵
功率因數(Power Factor)定義為有功功率除以視在功率,即Watts÷VA,數值介乎0與1之間。功率因數等於1,代表電壓與電流完全同相且波形理想,此時VA與Watts數值相等;功率因數低於1,代表兩者之間存在差距。低功率因數的負載(例如感應電動機、未經校正的開關電源)在傳送相同有用功時需要更大的電流,因此對供電系統與UPS而言負擔更重,這亦是電力公司普遍向低功率因數的工商業客戶收取較高費用的原因。
UPS機身標示的VA與Watts之比,其實反映了該UPS設計時假設的輸出功率因數。入門級或較舊型號UPS常以約0.6至0.7的功率因數設計,1000VA機款可能只提供約600至700W輸出;較新一代或在線式高階機款普遍採用0.9甚至接近1.0的功率因數設計,1000VA機款便能提供約900至1000W輸出。因此比較不同UPS時,不能只看VA數值,必須同時核對機身標示的Watts上限。UPS額定輸出的標示與測試方法,在國際標準 IEC 62040-3 中有統一規定,正規廠商的規格表均以此為依據。
選型時為何VA與Watts兩個上限都要顧及
UPS內部的變壓器、逆變器線路與保護元件,主要是按VA(視在功率)上限設計及承受電流的;而電池組與逆變器持續輸出的能力,則是按Watts(有功功率)上限設計的。因此選型時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負載的實際視在功率需求不可超過UPS標示的VA上限,負載的實際有功功率需求亦不可超過UPS標示的Watts上限,兩者以較先觸頂的一項為準。
舉例說明:一部標示「1500VA / 900W」的UPS,若接駁一批總功率因數約0.95、總有功功率850W的IT設備,對應的視在功率約為850÷0.95≈895VA,兩個數值均未超標,屬於安全負載;但若接駁的是功率因數較低、視在功率達1600VA的舊式設備,即使有功功率只有900W左右,仍已超出UPS的VA上限,可能觸發過載保護甚至縮短UPS壽命。
常見設備功率估算
- 19吋機櫃用交換機(24埠非PoE):約20至40W
- PoE供電交換機(滿載24埠):約150至400W,視PoE預算而定
- NVR主機(8至16路,不含硬碟):約30至60W
- 桌上型電腦連顯示器:約150至300W
- 小型伺服器(1U機架式):約200至400W
- 路由器/防火牆設備:約15至40W
- 舖面POS收銀機連打印機:約60至120W
以上數值僅供粗略估算,實際功率應以設備銘牌或電源供應器標示為準。加總所有要保護設備的Watts後,選型UPS的Watts上限建議較估算總和高出至少20%至30%,同時亦要核對UPS的VA上限,以應付日後擴充負載或功率因數較低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