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遺失門禁卡應如何處理?
門禁卡遺失的真正風險,不在於卡本身,而在於拾獲者是否能在卡片仍然有效期間進入公司範圍。因此處理順序有嚴格規定:先停用舊卡,再追查遺失情況,最後才補發新卡。本文說明一套任何規模的公司都可採用的完整流程。
第一步:先停用,再追查
遺失門禁卡的正確處理順序只有一個:先讓舊卡失效,其後才處理其他事項。卡片從遺失到被發現的這段時間內,誰撿到它、撿到後做了甚麼,無人知曉,因此停用動作不能等待上班時間或等負責人回覆。
誰可以停用卡
公司應預先指定至少兩名可即時停用卡片的負責人,並確保在任何時段都能聯絡到其中一人。晚間或假日遺失卡片是常見情況,若停用權限只集中在一位日班同事手上,遺失卡便會整夜維持有效。
如何停用
停用方式視乎系統類型:網絡型門禁系統可在管理軟件或雲端平台即時停用;獨立離線門禁機須以管理卡或電腦在現場操作,最壞情況下要趕回公司處理。員工在申報遺失時,應同時告知系統類型,讓負責人判斷能否遙距停用。
停用後如何確認
停用動作完成後,應查看系統確認該卡的狀態已變為失效,而非假設操作成功。若該卡屬於可複製的類型,更應考慮以測試卡驗證舊卡已無法開門。
停用的同時,應把該卡的有效期設定問題一併處理:遺失卡若是「永久有效」類型,停用後才發現它早已超出應有期限,代表公司根本沒有設定過到期日。這正好反映權限管理制度的缺失,見下文第四節。
對使用手機門禁的員工,遺失手機的處理方式相同:登入管理平台即時停用該裝置的憑證。手機內同時存有其他敏感資料,公司可提醒員工以流動裝置管理工具執行遠端清除。
舊卡的真正風險:冒用與複製
理解舊卡的風險等級,才知道處理的急切程度。把門禁卡與信用卡類比並不準確:門禁卡沒有金額上限,但它的「價值」是一張能重複使用、不受查問的通行證。
被拾獲後冒用
門禁卡多數掛在員工襟前或放在口袋,遺失後被拾獲者直接使用,是最常見的風險。若卡片上印有公司名稱或員工姓名,拾獲者更容易判斷其用途與適用場所。
被複製
部分舊式門禁卡使用可複製的技術,網上流傳的複製設備可以在數秒內讀取卡片資料並寫入空白卡。拾獲者即使不進公司,亦可把資料複製後自用或轉售;員工報稱遺失而實際被公司以外人士取得卡片資料時,風險將長期存在。
密碼被觀察
若門禁採用「卡片加個人密碼」雙重驗證,卡片遺失後密碼本身並未洩漏,冒用者仍需猜出密碼。這類雙重驗證能顯著降低單獨遺失卡片的風險,是高價值區域的推薦做法。
需要向員工說明的是,遺失門禁卡與遺失八達通不同,後者報失後金額歸零,前者若不即時停用,風險會隨時間上升。公司應在員工手冊中寫明遺失申報的責任與時限,例如「發現遺失後兩小時內通知」,讓員工知道這是一項有時間要求的程序,而非可等到明日處理的行政事項。
公司亦應定期檢討所使用的卡片技術是否仍然適當。對保安要求較高的場所,宜選用具加密與雙向驗證的智能卡技術,此類卡在遺失後無法被一般複製設備讀取複製,可把風險集中在「拾獲即用」的層面,並以即時停用解決。
需要協助?停用速度決定遺失卡的風險高低,由熟悉系統的工程人員協助操作,可確保舊卡即時失效並正確設定新卡權限。說明公司所用的門禁系統類型即可。WhatsApp →
補發新卡與費用安排
舊卡停用後,下一步是安排補發。補發程序看似簡單,實際上有不少細節影響日後的管理成本。
- 確認員工身份再發卡——補發時應核對員工身份證明,防止冒名領卡。發卡紀錄應記下領卡人簽收與日期,並把新卡的編號登記入系統。
- 決定是否沿用同一編號——遺失卡應永久作廢,新卡使用新的卡號,而不是把舊卡的號碼重新發行。原因在於舊卡若被複製,重新發行同一號碼等於讓複製品繼續有效。
- 設定新卡的到期日——補發新卡時應重新設定到期日與權限範圍,而不是複製舊卡的原有設定;尤其應確認離職員工的卡在離職日自動失效的機制仍然生效。
- 決定補發費用——不少公司向員工收取補發費用,金額須合理並事先寫明於員工手冊。收費的作用是提醒員工妥善保管,而非牟利;費用過高反而會促使員工隱瞞遺失。
- 記錄遺失次數——同一員工短期內多次遺失,系統應有紀錄以供管理層留意;部分公司會對頻繁遺失者取消免費補發,改為收費並要求接受提醒。
補發的同時,應檢查該員工遺失卡所授予的權限範圍是否仍然符合其職責。若遺失的是萬能卡(可開啟全公司範圍的門),更要重新檢討該卡的存在是否必要——能開啟全公司大門的卡,根本不應在一般員工手中。
公司亦應預留少量後備卡:當員工遺失卡片而補發需時,可暫時借用後備卡,並在借用紀錄中註明歸還日期。後備卡應存放在鎖好的保險箱,由指定負責人保管,不得當作日常用卡流傳。
遺失紀錄的審計價值
一張遺失卡背後的紀錄,往往比卡本身更有價值。門禁系統內的遺失與補發紀錄,與開門事件紀錄交叉比對後,可以發現單靠人事部門無法察覺的問題。
| 交叉比對 | 可發現的問題 |
| 遺失時段與事後開門事件 | 舊卡在停用前的空窗期內有否被使用、在哪道門使用 |
| 同一員工多次遺失 | 保管習慣欠佳,或涉嫌把卡借予他人使用後報稱遺失 |
| 遺失卡權限範圍 | 是否授予了超出職責的權限,反映權限審查制度失效 |
| 補發時間與停用時間之差 | 空窗期內員工是否完全無法進入公司,影響其工作 |
| 多個部門同期遺失 | 可能反映保管指引不清晰,需要重新培訓 |
把遺失紀錄視為審計資料的意義,是讓「遺失」從一次性的行政事件,變成持續改善制度的數據來源。公司應定期(例如每季)檢討遺失紀錄,並按紀錄調整員工手冊的保管指引。
對香港公司而言,門禁系統記錄的是員工進出時間與位置的個人資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遺失紀錄與開門紀錄的保存期限、存取權限與查閱程序,均應在公司的私隱政策中列明;員工查閱自己的進出紀錄時,公司有責任提供合理途徑。
建立公司的遺失處理制度
遺失門禁卡的處理是否暢順,取決於制度是否事先寫好,而非員工遇到問題時的應急反應。一套完整的制度至少應包含以下元素:
- 申報責任與時限——員工發現遺失後須於指定時限內(例如兩小時)通知負責人,並提供遺失時間、地點與最後使用情況的資訊,方便判斷風險範圍。
- 指定停用負責人——至少兩名可隨時操作停用的負責人,並列明假日與晚間的聯絡次序;網絡型門禁系統的遙距停用能力應在此環節實際測試過。
- 統一登記表格——遺失申報、停用確認、補發與費用收取均以統一表格或系統記錄,確保資料可追溯,而不是散落於電郵與通訊軟件之中。
- 員工手冊明文規定——把遺失申報、補發費用、蓄意隱瞞的後果寫入員工手冊,避免事後爭議;員工入職時簽收相關章節。
- 定期演練——每年一次實際測試「假日時段申報遺失」的完整流程,確認負責人能聯絡上、停用能生效。演練成本極低,但能發現制度中只有真正使用過才知道的漏洞。
香港的寫字樓與零售店舖普遍把門禁與閉路電視、防盜系統交由同一承辦商安裝,遺失卡處理制度往往未被納入安裝合約的交付範圍。公司應在驗收時要求承辦商提供停用操作的示範與教學,確保制度落地,而非只收到一套不會操作的系統。